AI 生成内容标识说明
依据《人工智能生成合成内容标识办法》(2025 年 9 月 1 日施行)制定 | 更新日期:2026 年 10 月 29 日
晟功智能 Harness 提供文本、表格、文档等 AI 生成能力。为便于公众识别 AI 生成合成内容,保护用户和第三方合法权益,我们按照法律法规和强制性国家标准的要求,对生成内容添加标识。本说明解释标识方式、用户义务和投诉渠道。
一、什么是显式标识与隐式标识
- 显式标识:在生成内容或交互界面中添加的文字、图形、声音等提示,用户可明显感知,例如“内容由 AI 生成,请核实”。
- 隐式标识:在文件元数据中添加的生成合成属性、服务提供者名称/编码、内容编号等信息,不易被用户直接感知,但可供传播平台核验。
二、我们的标识方式
- 在对话/生成结果界面展示“AI 生成”提示或显著标识;
- 在支持导出的文档、表格等文件中添加显式提示,并在文件元数据中写入生成合成属性、服务提供者标识与内容编号;
- 在下载、复制、导出等环节保留标识,不因格式转换而删除;
- 在算法备案、安全评估等材料中同步提交标识相关说明。
具体标识样式、位置和支持的文件格式,以产品界面与版本更新说明为准。若某版本或某类文件暂未实现隐式标识,我们将持续完善并在更新日志中说明。
三、用户义务
- 不得恶意删除、篡改、伪造、隐匿生成合成内容标识;
- 不得为他人实施上述行为提供工具或服务;
- 对外发布生成内容时,应主动声明其为 AI 生成/合成内容,并使用平台提供的标识功能;
- 不得利用生成内容冒充真实人物、事件或官方信息,不得侵害他人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知识产权等权益。
如你申请提供无显式标识的生成内容,应通过我们的流程确认标识义务与使用责任;我们将依法留存提供对象信息等相关日志不少于六个月。
四、传播与核验
提供网络信息内容传播服务的平台,可依据文件元数据中的隐式标识或显式标识核验内容属性。我们配合主管部门和传播平台依法开展标识核验、溯源与处置。
五、投诉与举报
如你认为某内容未按规定标识、标识被恶意删除,或生成内容侵犯你的合法权益,请通过 投诉举报 页面或邮箱 support@shenggongai.cn 提交材料。我们将在 15 个工作日内反馈处理结果;情况复杂的,将告知处理进度。
六、模型与备案信息
模型名称:待公示 | 模型服务提供方:待公示
生成式 AI 备案/登记编号:待公示 | 算法备案编号:待公示
本说明为合规文本模板,正式商用前建议由执业律师结合产品实际标识能力与备案材料审阅定稿。